9月11日,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公布關于《成都商業(yè)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,擬對《成都商業(yè)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》進行修訂,現公開征求意見,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7日17時。
《成都商業(yè)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》于2024年10月15日施行,有效期一年。
此次征求意見稿在原辦法基礎上進行了一些調整:
一是覆蓋范圍更廣。打破“本市繳存”地域限制,只要在成都購房,即使公積金在異地繳存,也可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,惠及更多購房家庭。
二是辦理材料更簡。征求意見稿第四章第十四條明確,通過共享渠道可獲取的,借款申請人無需提供資料。通過共享渠道無法獲取的,借款申請人需配合提供身份證明、所購住房資料以及原商業(yè)貸款銀行出具的《提前償還商業(yè)貸款的函》,真正實現“減證便民”。
三是合作銀行更多。拓寬商轉公合作銀行數量,凡與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約的銀行均可辦理商轉公業(yè)務。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、APP等實時查詢簽約銀行名單,辦理更透明、更便捷。
四是政策預期更穩(wěn)。政策有效期擬從1年延長至5年,突出政策穩(wěn)定性和長期性,方便職工合理安排房貸轉換計劃。
川觀新聞記者 范瑞鳴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