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

首頁 > shfw > 四川在線

@四川消費者 注意,消費警示又來了! 這次是加熱器
2021年01月06日 10:24 來源:四川在線 編輯:曹惠君
分享到:

  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

  隨著冬季的來臨,天氣變冷,電暖器、電熱毯、電暖寶等加熱器作為冬季必備“神器”,備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。

  雖然國家對此類產品實施了CCC認證管理,但部分廠家為了迎合市場競爭,刻意降低成本,忽視質量,在使用過程中極易引發(fā)安全事故,存在安全隱患。

  近期,四川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根據(jù)網(wǎng)絡輿論和消費者投訴,針對加熱器產品發(fā)布消費警示:

  存在的主要問題

  (一)對觸及帶電部位的防護不合格。主要表現(xiàn)是對觸及帶電部位的防護達不到要求,會導致使用者觸及帶電部位,從而發(fā)生觸電事故。

  (二)發(fā)熱不合格。主要表現(xiàn)是加熱器表面溫度過高,會導致使用者觸及加熱器表面時被燙傷

  (三)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不合格。主要表現(xiàn)是電氣強度達不到要求也就是絕緣材料不合格,可能導致使用過程中發(fā)生觸電事故。

  (四)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不合格。主要表現(xiàn)是電氣強度達不到要求,即絕緣材料不合格,可能導致使用過程中發(fā)生觸電事故。

  (五)非正常工作不合格。主要表現(xiàn)是加熱器表面溫度過高,會導致使用者觸及加熱器表面時被燙傷。

  (六)結構不合格。主要表現(xiàn)是便攜式加熱器的底部有允許小物件進入和觸及帶電部件的孔眼,如果有可導電的小物件進入加熱器內,會導致加熱器短路,可能引發(fā)火災。

  (七)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合格。主要表現(xiàn)在所使用的電源連接線截面積偏小,在正常使用中很容易導致電源接線不能承受產品的額定負荷而發(fā)熱,引起短路、燃燒等安全事故。

  (八)接地措施不合格。主要表現(xiàn)在加熱器通電時接地不良,易造成觸電危險。

  專家告訴四川在線記者,日常監(jiān)管中發(fā)現(xiàn)的上述問題,主要是因為生產廠商質量意識淡薄,疏于流程管理,對產品標準不熟,技術工藝水平不足等原因造成。此外,也存在部分廠商對原材料把控不嚴,偷工減料降低成本等問題,一味牟取利潤,置消費者人身安全于不顧。

  消費和使用建議

  針對以上問題,在強監(jiān)管、督促企業(yè)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的同時,也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加熱器產品時,應注意以下事項:

  購買建議

  1.消費者在購物時應選擇正規(guī)商家或知名度高的廠家生產的產品。

  2.在實體店購買商品時,應注意商品上要有CCC標志,并仔細查看包裝,有無產品名稱、廠名、廠址和使用說明書等,避免選擇“三無”產品。同時檢查商品是否完好,有無破損,充電線是否平整等。

  3.在網(wǎng)上購買商品時,需要選擇信譽良好的購物平臺,到貨之后認真檢查產品是否包裝完好,是否有上述第2點羅列的標識信息等。

  4.購買商品后,都要索證索票,保留好購物憑證。

  使用建議

  1.仔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,取暖器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使用標準來使用。

  2.取暖器的電源插頭應在使用時才插入插座,不用或外出時切記要拔出;不得直接將取暖器置于電源插座下面,并遠離可燃燒物;不得將水和其他液體淋在取暖器上,否則會造成電熱元件損壞、短路和漏電;不得在取暖器的表面覆蓋任何物品,不能將取暖器倒置使用。

  3.使用取暖器的房間應具備一定的保溫條件,不應有過大的通風口;使用時不宜敞開門窗,以免熱量損失過大。

  4.充電式取暖器在充電時應不離人,使用時不能用力摔打、彎曲充電線;對流式取暖器的進氣口和排氣口嚴禁有雜物堵塞,并要在取暖器前留有足夠大的空間,以利空氣暢通加強對流效果;帶反射罩的取暖器在清洗反射罩前,必須將插頭從電源插座中拔出;電熱水袋長期使用后,水袋材質易老化,應及時更換。

  5.在使用過程中如發(fā)現(xiàn)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,請及時撥打消費維權熱線12315,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


中國新聞網(wǎng)·四川新聞版權與免責聲明:

① 凡本網(wǎng)注明"來源:本網(wǎng)或中國新聞網(wǎng)·四川新聞"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于中新社,未經(jīng)本網(wǎng)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(jīng)本網(wǎng)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"來源:中國新聞網(wǎng)·四川新聞"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(wǎng)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 ② 凡本網(wǎng)注明"來源:XXX(非本網(wǎng))"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(wǎng)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 ③ 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(wǎng)聯(lián)系的,請在30日內進行。 聯(lián)系方式:中國新聞網(wǎng)·四川新聞采編部 電話:+86-28-629387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