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摘要:選址方面,農村房屋建設選址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(guī)劃和用途管制要求,合理避讓滑坡、泥石流、崩塌等地質災害危險區(qū)
川觀新聞記者 寇敏芳
日前,省自然資源廳下發(fā)《關于加強農村房屋及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將常態(tài)化開展農村房屋及周邊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整治,為鄉(xiāng)村振興筑牢安全底板。
選址方面,農村房屋建設選址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(guī)劃和用途管制要求,合理避讓滑坡、泥石流、崩塌等地質災害危險區(qū)?h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指導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對農村住房建設選址及周邊是否位于地質災害危險區(qū)進行現(xiàn)場核實,并嚴格管控切坡建房。
地災危險性評估管理方面,各地要加強地質災害易發(fā)區(qū)農戶集中安置點,尤其是地災避險搬遷集中安置點地災危害危險性評估和成果質量監(jiān)督檢查,督促建設單位履行地災防治主體責任,對經過評估認為可能引發(fā)地質災害或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,應當配套建設地災治理工程。
隱患排查方面,重點突出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工作,將靠山靠崖、臨溝臨坎的農村房屋及周邊納入地災隱患排查“汛前排查、汛中巡查、汛后核查”常態(tài)化巡查和“雨前排查、雨中巡查、雨后核查”動態(tài)排查范疇,科學分類處置威脅農村房屋安全的地災隱患,全力確保安全。對排查不理、推諉扯皮、走過場不落實的,省自然資源廳將視情況予以通報并約談相關負責人,對造成嚴重后果的,將依法嚴肅追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