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四川新聞7月29日電 (劉剛 趙聰 詹鑒詩)近日,自貢市榮縣人民法院將審判法庭“搬”進梧桐街道鳳凰社區(qū),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,旨在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法治意識,強化危險駕駛行為警示教育,實現“審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效果。

據介紹,2024年12月31日晚,被告人李某某在自家店鋪內飲用了數罐啤酒后,于23時許駕駛輕便二輪摩托車上路,碰撞了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劉某某、詹某某,致劉某某受傷。
詹某某報警后,民警趕赴現場處置,因發(fā)現李某某涉嫌“酒駕”,將其帶至醫(yī)院提取血樣。經鑒定,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達149mg/100ml,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李某某負事故全責。事后,李某某與劉某某達成賠償協(xié)議并獲諒解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李某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(guī),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,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。鑒于其具有自首、認罪認罰、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(jié),遂依法判處其拘役2個月,緩刑4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。
庭審結束后,榮縣人民法院與榮縣人民檢察院的干警們現場開展了以案釋法。法官、檢察官結合本案及典型案例,深入解析“醉駕”的法律后果、經濟成本及社會危害。警示大家要以案為鑒、敬畏法律,摒棄僥幸心理,杜絕酒后駕駛。(完)